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重庆知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
一、市城设委实施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关于基本原则 、编制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,其中,绿色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重庆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市城设委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乡建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关于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工作 ,万盛经开区 、绿色

三 、重庆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规划目标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两江新区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高新区、
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邮 编:400014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2016年6月29日

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

二 、经开区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